今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将根据具体情形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为给特护区老人普及这一法律知识,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26日下午,特护区为老人集中开展“高空抛物” 安全宣教。
工作人员首先为老人播放了关于“高空抛物危害”的视频,告诉大家高空抛物不是在“扔垃圾”,而是在“扔炸弹”。之后工作人员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强调了高空抛物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讨论环节,岳大爷、万婆婆等老人积极发表了对“高空抛物”这一违法行为的看法,老人们态度坚决,对“高空抛物”表示严厉谴责。最后,工作人员呼吁在座的爷爷奶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高空抛物”,勇于检举这一行为,为构建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杨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