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进育幼工作者的法律意识,我中心儿童福利院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科室负责人着重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四个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一是关爱呵护“留守儿童”,细化监护人监护职责;二是加固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加强监管,防止沉迷;三是不做“沉默的羔羊”,强化各方报告责任和义务;四是强化学校“防线”,向性侵和欺凌说“不”。通过此次学习活动,大家表示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权的工作人员。
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补充了以往法律的短板,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我们不仅要用爱心去养育,更要用法律去保护孩子们的身心健康,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蒋 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