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我中心社工部在一楼活动室开展了老年社工个案工作文案督导学习会议,会议由社工部主任冉琳主持。
是否每一位新入住长者入住都要做个案?怎样来理解接案、开案与个案?怎样进行文书记录和表达?是本次个案工作文案督导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督导从接案与开案的联系与区别开始。督导引导社工联系工作深入思考,从以下三方面来厘清接案与开案。一是针对新入住长者有无人文、物理环境适应困难及由此带来的躯体不适反应;二是长者入住有无明显心理冲突,有无焦虑、抑郁倾向;三是长者有无主动提出需要帮助。如果长者适应良好,无明显心理冲突及焦虑、抑郁情绪倾向,未主动表达需要和帮助,针对此类长者,社工只需做好长者的个人信息收集,长者拥有的个人资源评估等接案及接案文书记录工作。反之,社工将根据长者面临的问题与需要进行预估,给予开案,进行个案工作服务记录。在个案文书记录部分,冉主任以民政部发布的《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中《个案工作记录》表格为依据,进行了《老年人个案记录》分享。对表格所涉内容,结合具体实务案例逐一解释,提升大家对表格的理解力和应用力。
通过督导,社工对接案、开案、个案之间的关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其在实务中的具体应用也有了更清晰的标准。那就是在长者服务中,接案是必修项,开案则不一定是每一个新入住长者都需要的服务,要根据长者入住状态及需求而定。开案则是个案的开始,一旦开案就表示已开始个案服务。在个案工作文案记录方面,社工在撰写思路,文案框架,理论应用等方面也有所理解和收获,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理清工作思路,将此次督导学习的内容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为服务对象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赵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