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市城镇“三无”老人、孤老优抚对象、孤残弃婴的收养、生活、医疗、护理、康复和儿童特教等工作,另外还承担失智、失能、独居等生活困难老人的照护、全市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全市困境儿童福利指导等工作。
1、保障院内“三无”老人、孤老优抚对象、孤残弃婴日常的衣、食、住、护理、康复等工作;
2、保障院内“三无”老人、孤老优抚对象、孤残弃婴的疾病医疗救治工作;
3、对孤残弃婴、孤寡老人、优抚对象、失智、失能老人、困境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工作;
4、保障院内孤残儿童教育所需的学费、杂费、照护费等全部费用;
5、负责孤残弃婴收养及涉外收养工作;
6、对困境儿童的医疗、康复、护理等福利指导工作;
7、对全市失智失能老人及特殊困难老人的护理、医疗、康复等兜底工作;
8、在全市养老机构养老护理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中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
二、部门概况
我院是独立编制、独立核算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职人员51人,离休干部1人,退休人员23人,聘用人员125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我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464.1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04.4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64.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3.7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21万元,专项支出1028.8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院预算安排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福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我院孤残儿童、“三无”老人、优抚对象日常生活、医疗救助、基本建设等专项任务的费用支出。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5.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日常公用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三无”人员供养费、医疗费、康复、设施设备增置、基本建设等方面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83.32万元,主要用于:孤残儿童、“三无”老人、优抚对象、失智失能老人和特殊困难老人的医疗费用,及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7.7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其他支出97.69万元 0,主要用于:房屋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和医疗设备购置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用较2015年预算下降65%,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学习、检查指导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较2015年预算增长50%,主要是增长三无人员用车1辆。目前我院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普通公务用车1辆,“三无”人员用车1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公示1.XLS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公示2.XLS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公示2-1.XLS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公示2-2.XLS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公示2-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xls
表2-4.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公示2-4.xls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公示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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